公告变更-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寿险电台广告媒介购买比选方案征集公告 返回列表页>>

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太保寿险电台广告媒介购买比选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征人”)就征集人所需“太保寿险电台广告媒介购买比选”项目进行采购供应商征集,征集人将择优选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前来参与方案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寿险电台广告媒介购买比选”项目(项目公告编号:20150157)。

2、项目内容:电台广告媒介采购,并提供15秒产品广告创意脚本23条。

区域
拟选电台(频率)
周期
频次(不少于,且为黄金时段)
全国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频道
两周
10
河南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山东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河北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山西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浙江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广东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北京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上海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苏州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深圳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常州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无锡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重庆
市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江苏(备选)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湖北(备选)
省台(交通频道)
两周
10


3、投放时间:20151122124日。
二、应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应征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后续服务能力,且其注册资金必须不小于100(含)万元(或等值)人民币,近三年内(201311日至今)须具有为保险、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所参选包件所在地区服务过电台媒体投放代理业务(须提供有关合同的复印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应征人没有在近3年内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征集人取消参选资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银行账户信息、相关营业许可证、专业资格、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文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无误”。
2、公司简介。
四、征集书的索取方式:
1、应征人可携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市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南楼(浦东陆家嘴)24层报名并索取项目征集书。
2、索取时间:上海市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24层,持单位证明于20151021日上午10时前索取
3、索取征集书的应征人将被登记备案,未索取征集书并登记备案的应征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应征。
4、征集书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24
电话号码:02133961098
联系人:虞建新

    六、 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023日上午10

七、举报邮箱:tbcgjp@cpic.com.cn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20151010